灵川县文物古迹介绍与文物分布
灵川,文物古迹保存众多,经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发现,现有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126处,并已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。其中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:八路军桂林办事处路莫村物资转运站、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,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4处,灵川县文物保护单位13处。同时,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传承有续,全县现有已登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700余项。其中,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:江头村姑娘节,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8项。大圩古镇于2005年被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为“中国历史文化名镇”。由于灵川县政府对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和有效工作,2003年,获得了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首批“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”的荣誉称号。
2018年10月12日 13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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